2007-06-09

誰退出了比賽很重要嗎?

台灣最早把一般人攤在陽光下進行「追蹤」的,大概是華視超級星期天的那個尋人超級任務單元吧?主角最後現不現身根本不是重點,節目要的是阿亮趴趴走的過程,而且製作單位甚至連「模擬畫面」和馬賽克處理都省下了。我常常在想,為什麼這些校長老師里長鄰居們,竟然會「無知」到將這些涉及個人隱私的資料,雙手奉送給一個綜藝節目大賣收視率。




為什麼我們可以容許為了節目效果侵犯隱私的媒體,卻撻伐報導年齡爭議的媒體,如果記者確實挖掘了真相?



今天看到瑋哥發了一篇聲援文,呼籲超級星光大道參賽歌手楊宗緯能堅持到底,不要退出比賽。



這讓我相當驚訝。參加各種比賽衛冕卻「因故」而中途放棄的,楊宗緯不是第一個,也絕不會是最後一個。難道楊宗緯宣佈退賽,真的該視為「學生對抗媒體」的受害者嗎?



如果今天的新聞主角不姓楊而姓趙錢孫,如果他沒有這種好歌喉跟超人氣,當他宣佈退出比賽後、隔了兩天說是開玩笑的要重返比賽,不知道偉大的觀眾跟製作單位會怎麼處理這件事?起立鼓掌歡迎還是噓聲四起?




楊宗緯的背叛?



我當然聲援人民對媒體為挖新聞「侵門踏戶」的反彈,也支持當事人勇敢拒絕媒體的騷擾,但這跟是否退出比賽終究還是兩回事啊。至少我個人是覺得,撇開媒體採訪的騷擾部份,這則新聞本身還算是單純的追蹤報導啊。



雖然誰都沒料到最後成了一枚震撼彈。



以楊宗緯的實力與現在的人氣,是否繼續參賽根本不影響他的出片計畫。就算短時間內不出片,就算這一季痛失冠軍,他至少還可以在下一季捲土重來,或「轉職」為 PK 賽的黑蜘蛛,繼續成為節目收視的搖錢樹。



至於參賽者該不該除名,我不知道這個節目到底有沒有年齡規定,但一切依循「原始版本的報名規則」,而不是對於參賽者的偏愛,有什麼好爭議的?假如當初確實有年齡條款,基於比賽本身有其公平性的基本價值,百萬獎金就不僅只是六壯士的事,而可能牽涉到當初更多「基於超齡而未報名者」的權益,恣意徇私只會毀了一個難得的節目企劃。



我這樣說也許殘酷,然而看看選美比賽的例子吧!規定參賽者不得整型、隆乳、生小孩,那麼就算僥倖封后後被踢爆,照樣要被撤銷名次、而獎金照樣要追回。我們固然可以檢討不合宜的條款給「下次」活動改進參考,但對於正在進行中的比賽,似乎不應該有那麼多可以修改的灰色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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