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群女人各有盤算,話說的人模人樣,卻都是笑掉眾人大牙的鬼話。
基金會當然不可能是自己半夜偷開金庫還是偷開支票就有錢可用。不論是哪個單位統籌策劃,中央層級的活動支用國庫預算,不都是馬英九 (總統府) 或吳敦義 (行政院) 其中一個單位同意嗎?來看看「建國百年燒錢基金會」當初是誰成立的:
這個基金會由總統馬英九在2009年親自宣布籌備成立,並指定蕭萬長擔任主任委員、行政院長吳敦義及立法院長王金平分任副主任委員,還依民法暨文建會主管的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組織。縱使現在所有活動都是建國百年基金會統籌策劃,但這個基金會直接負責的對象,不就是宣布籌備成立的馬英九這一干人等?賴素如刻意誤導視聽,指責建國百年基金會胡作亂為,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賴反而一刀剖開了馬英九「無能到沒辦法讓一個政府正常運作」的真實面。
至於盛治仁呢?儘管當時第一任執行長是蔡詩萍,但看看照片裡笑得好燦爛的盛治仁,當初接得風光,怎麼對自己為虎作倀的惡行毫無自省?兩年來甘願當官當到幫主子燒錢圓謊,棄人品、丟風骨的地步,現在有甚麼臉幫自己叫屈?還敢嗆聲對質疑者提告?就算今天落得余文們的下場,他終究也是腐敗政府的幫兇共犯,而且還剛好撐足兩年才請辭下台,臨走還要領納稅人一筆政務官退職酬勞金:
政務官服務二年以上退職時,依左列規定給與退職酬勞金: 一、服務未滿十五年者,給與一次退職酬勞金。 二、服務十五年以上者,由退職人員就左列給與擇一支領之: (一)一次退職酬勞金。 (二)月退職酬勞金。 (三)兼領二分之一一次退職酬勞金與二分之一月退職酬勞金。 一次退職酬勞金以政務官最後在職之月俸額及本人實物代金為基數,每 服務滿半年給與一個基數;未滿半年以半年計,最高以六十一個基數為 限。 月退職酬勞金,除本人實物代金十足發給外,服務滿十五年者,按月照 在職相當職務政務官月俸額百分之七十五給與,以後每增一年,加發百 分之一。但以增至百分之九十為限。 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規定之一次退職酬勞金與月退職酬勞金,各按比例 計算之。 政務官服務未滿二年者,仍得以轉任政務官前曾任軍、公、教人員之年 資,依其原適用之退休(伍)規定辦理退休(伍)。但政務官之年資, 應併予計算。陳文茜力挺馬貪腐政權的幫兇官員,表面上似是扮演捍衛正義的女神,但自詡為觀察家的她,在節目中大力推崇夢想家音樂劇的時候,都不曾注意到過這部劇將燒掉人民多少錢嗎?對照媒體前輩馮光遠對陳文茜這篇「有雄夢想家、也有雌夢想家」的嚴厲批判,說穿了,這個女人只是見風轉舵,想趁早與「大勢已去」的馬吳兩人畫清界線,才借力使一記落井下石的狠招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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