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26

李全教事件,小市民的悲哀


我並不打算在自己的 blog 裡單挑李全教性侵疑案的八卦,只是有些感言。



就在不久之前,楊老先生還被這些民代黨官視為無聊的老頭子。若不是事件當事人的高新聞價值,取得媒體收視業績、民代曝光機會、政治鬥爭利益的糾結平衡點,我真的懷疑楊老先生有此本事,能讓法官接受新事證,分案重啟調查。



然而這則活生生、熱騰騰的例子,讓我們再一次看到社會現實:當一個小市民,他所面對的是名嘴、是達官、是貴人,甚至是個能夠去找民代出來關說的路霸鄰居時,所謂爭取公理伸張正義的這條中道,在他的面前就將變成漫長難行遍佈虎豹猛的崎嶇山路了。



楊老先生當然不是唯一想爭取那微弱正義的陳情小民。原本籌組中華民國行人優先協會的柏軒媽媽,上個月宣佈放棄;天母的奇異果,為了門前的路霸違建,不但要和惡鄰居對抗,還得面對來自民代、警察、市府官僚的壓力;我們或許在周遭看過太多這樣的例子,但我們往往也幫不上忙。



前幾天一位記者朋友和我聊起某則個案。「我會去了解,可是上面是否同意它有報導的價值,我也沒有把握。」,他這樣說。



是啊,他很誠實。我們不可能寄望於所謂的媒體正義,媒體想要的是新聞(商業)價值。不管是哪一家爆料大王,最終要的都是商業(收視率)需求。



所以,當很多人因為政治理由,等著看第一家庭或是李全教好戲的時候,我其實感到有點難過。除了讓自己充當各方角力的棋子,藉以換取自己一搏司法正義「機會」的籌碼外,像你我這種小市民,是否沒有別的路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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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則留言:

  1. 我剛又去奇異果那裡看了,好像沒有什麼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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