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7

純粹是雜感…


最近關於立委選舉的討論很多,有些是針對選制、有些是針對政黨、還有些只是想趁機起鬨。前幾天在黑米看到 hktai 寫下一段有關公投的回應:



…很多事情,大方向都很清楚,本來就是該做的,無須公投,執行細節可能是行政立法司法各部門要去傷腦筋的,更不必公投…


…如果搞到最後什麼事都要靠公投決定,那這個政府包括國會可以解散了,混嘛!


…要公投的是民意混沌的大原則大方向,是要讓行政立法司法各部門依此原則方向去執行的。□□□這種原則方向(的公投題目)還得問人民嗎?執行方式有困難行政立法部門還不能解決嗎?司法單位呢?



基本上我並不反對 hktai 對於公投目的的看法。不過由於對於「參與公投」(無關題目)這件事,我曾清楚表達立挺的態度,因此我也說說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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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搞到最後什麼事都要靠公投決定,那這個政府包括國會可以解散了」,看似荒唐,但正是我對公投必須堅持的理念。當朝野對立嚴重,法案堆積難行,公投本來就是人民所能做的反制力量之一,更何況,不是所有我們認為「根本沒必要討論」的事情,就真的不必討論。


現實的困擾是,儘管理解現行公投不過是一種政治對抗的工具,但我們終究不能任由政治與媒體刻意片面的誤導,摧毀公投價值。沒有親身參與,我們如何知道公投法的諸多荒謬,從而凝聚公民力量要求改善?國會諸公當初生出公民投票法這個殘疾孩子,雖然曾引起外界呼籲手術搶救的討論,終究不敵國親聯手的人數優勢,硬是把小孩給關在籠子裡圈養至今。


許多選民不曾想過給公投法這個受虐兒手術的機會,卻總愛跟著「公投票比不上政黨票」、「公投法沒有效力」、「公投題目荒謬」、「公投亂大選」的口號大聲抗議。這種假關心真冷血的態度,每每讓我想起許多新聞事件如台北關愛之家桃園啟智社區家園的社會怪現象。


我也不理解怎樣的題目才算是有意義的公投。現行公投法除了限制不得提出統獨這種「大方向的題目」,也設下提案與成案的高人數門檻,我們根本無法奢望那些需要透過立法運作,但可能並非多數選民會關注的議題(例如同志人權等),會意外地完成連署乃至成案。就連當年轟動一時的反核四公投,假使是在現行公投法的規則下連署、投票,恐怕也落得流案的下場,於是扁政府也許當初不必宣布停建、這七年歷史會不會就此改寫?


當然不是說「批判議題內容」有甚麼錯誤,只是我認為它不應該在選前才拿來當新聞炒作。每次選舉都看見各方互控「〤〤〤只是在騙選票」,當兩黨在連署其公投題目之初,我們可曾看見第三勢力(在半年前一年前)發出任何嚴正批判的新聞稿?當國民黨在連署反貪腐、返聯提案時,難道不知道將來公投就是會跟著大選走?如果這些原本(在半年前一年前)沒人關注甚至默許的細節問題,選前突然又成為爭執不休焦點,我們當然不免質疑「〤〤〤也是在騙選票」啊!


首度實施的「單一選區兩票並立制」也是個天生殘疾的孩子。遊戲規則修正也許勢在必行,但這次落差嚴重而小黨全軍覆沒的選舉結果,問題卻出在選民不誠實。賄選共犯就不談了,搖擺選民昧於自己的信念,連賭爛票都不願挺身支持理念相符的政黨,堆積改革能量永遠是痴人說夢;至於「錢捐小黨、票投大黨」的西瓜選民,忽略參選要的就是選民手中那一票,以為支持政黨就像支持社團。然而,平日有錢出錢固然重要,選舉當下有力不出力,實質上就是「根本不支持」!難怪忙了半天,結果仍是一場遊戲一場空。


三月以前當然是沒機會將公投法送上手術台的,之後呢?有哪幾個宣稱反假議題拒絕公投的清流小黨,已經誓言推動立院進行「有利於小黨又符合社會正義」的制度修法?「寄望於小黨」的話我們聽了很多,但具體的希望是甚麼?又該怎樣達到目標呢?既然小店都開張了,端不出大塊牛排沒關係,至少先來碗能吃的牛肉湯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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