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1

如果有人說你「笨死了」


某天早上,MSN 那頭傳來一個大大的哭臉。



「我昨天傳簡訊跟丁丁表白。」朋友說。
「結果呢?」我問。
「然後我丁丁回簡訊,說我…」朋友說,「笨死了!」
「是喔?」我問,「那你沒有再傳簡訊說你就是笨看不懂,要她講清楚嗎?」
「沒有,我躲在棉被裡哭一哭就睡覺了。」朋友傷心的說。



##CONTINUE##


面對台灣首度登場的「政黨票」選制,各政黨使盡渾身解數,無非是為了吸引選民青睞,將手中的選票投給自己。透過媒體播放的記者會片段、官方網站的新聞花絮,乃至政見文宣傳單,都是冀望讓選民藉此更認識參選者理念的主要工具,但讓人眼花撩亂的選戰策略,若淪為博版面的造勢工具自陷選舉迷思,聳動激情的代價就是造成議題失焦。


這或許是選舉不可避免的惡,但參選人在「新聞炒作之餘」,也應對政見與立場做出清楚的闡述。如果閱讀官方網站自己提供的圖文,反而對政黨立場產生質疑,與其去指責讀者「不知道來龍去脈」、「斷章取義」和「惡意抹黑」,為何不能先冷靜想想,雜音由何而來?這些爭議(或要堅持是誤解,那也無妨)為何不願意清楚說明呢?


我不是政黨黨工,不是參選人,更沒有介入為任何人輔選。在前面幾篇文章裡,我所堅持表達的只有一件事:


政黨可以批判「公民投票的題目」,可以批判「公民投票制度的缺失」,但不能也不該提出「拒絕領票、抵制公投」的訴求。有人說現行的公民投票法是個笑話,就算通過了也沒有甚麼意義,然而不要忘記,這正是「立法委員」們的傑作;有人說現行的公民投票法是兩大黨(把新黨親民黨當空氣?)惡搞的結果,但就算吹捧政黨票的價值,也不必拿公投做墊背吧?有人說,通過公投票並不全然代表議題順利推行的,但以相同邏輯,想用政黨票改革國會雖可期待,不也是無必然性可言?


公投制度不合理,可以透過一次一次選務經驗加以修正,但公投價值遭到扭曲,卻是對台灣民主制度的阻礙與傷害。一個即將進入國會的政黨和參選人,如果非但不肯承諾選民對「荒謬公投法」的修法保證,反而一再踐踏公投價值、誤導民眾對自主投票的認知,選民花費百億公帑「聘請」這些打著民主反民主的政黨與候選人進入國會,又能給 台灣帶來甚麼希望?


不知道朋友後來是否搞懂「笨死了!」究竟是甚麼意思。但可以確定的是,躲在棉被裡哭一哭,就算暫時安慰自己也無助於解決問題。無論是把握幸福還是爭取民主,現在「講清楚、弄明白」絕對比事後再來懊惱有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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