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14

也看吳清友的一千萬


苦勞網前兩天登出一篇名為「1000萬 對得起共同築夢的誠品員工及出版同業?」的文章,自詡為書迷的作者認為,誠品老板以另一家公司的名義,慨捐了一千萬給某非文化產業協會,代表的是壓榨出版業的商人賺錢,卻對不起文化產業蕭條,也對不起誠品員工。



有些論點讓我怎麼看都覺得怪。



吳清友或許比大部分的商人有夢想,但他終究仍只是個商人。誠品書店招牌響、形象好,但實質經營不善也是眾所皆知,事實上,除了他自己的營造本業,將吳清友這些年玩過夢的副業,如誠品書店、誠品餐廳等,比喻成是他拜拜燒錢的金爐,恐怕也不為過。



假如吳清友是積欠誠品員工薪水,或者要求誠品員工不樂之捐,將這些錢挪作私人用途,加諸批評或者還有道理;但既然吳清友收據明示以誠建名義捐款,帳面虧損的誠品書店,又跟此事有什麼關連呢?難道誠建只有捐款或加碼誠品,才算是符合誠品員工、出版業、文化人的期望?難道文化人優越於運動人?



我深切同意破除沈痾已久的紅包官場惡習,實在是當務之急;但目前瀰漫的一股「道德殺人」的社會迷思,也同樣覺得難以忍受。



說得明白一點,誠建有沒有捐款給某運動協會,與誠品何干?又與出版業何干?



說得再明白一點,誠品該慶幸自己不是吳清友的財源本業,否則在這個出版蕭條的大環境下,也許早就不存在了。



(口水往肚子裡吞吞就算了,不要亂滴,並非每一分露白的錢財都能說是見者有份,好嗎?)



這不代表我認為誠建的捐款沒有可議之處,但承包案既然和吳清友的誠建有關,有無利益輸送,自有司法判斷。誠建能提出正式收據,至少說明這是公司公開運作、有帳可查的坦蕩。捐款給自己友好的團體沒有違法(例如捐錢給自己的選舉基金會、或者附屬的公益基金會),我們又何必眼紅他慷慨與否呢?



至於受贈對方為何沒有收到捐款,是經手人侵佔、還是雙方利益交換?留給證據解密就好,但無論如何,跟誠品還是沒有關係。



最後再廢話一句︰絕對不是誠品書店員工、出版人、文化人才有夢想,運動選手也有。前兩天,有人抗議「
台灣只看到世足賽」,因為表妹參加比賽不但沒有獎金、食宿交通還得自費,批評「台灣環境只有給他們冷漠和嘲笑」。





希望這點異議,能讓我們高尚的書迷放下身段想一想。














Technorati Tags: ,

3 則留言:

  1. 這一句用的好=>「道德殺人」

    批評沒有錯,錯的是邏輯關係胡扯用。

    回覆刪除
  2. 我不喜歡自以為弱勢的人。

    回覆刪除
  3. 以道德之名,多少汙名由此而生?

    進行理性批判的最基本原則是就事論事,將兩者看似相關,其實並無關係的兩件事混為一談,似乎已衍生為不只有媒體才有的專利,社會大眾缺乏獨立深度思考,盲目陷入群眾式的迷思與歇斯底里當中,實在令人驚駭與憂心。

    理想與夢想非文化產業獨有,文化難道不是人創造出來的?只有出版界,只有書籍,只有知識才能夠成文化嗎?以單一角度看待任何事情,都是不全面且易流於表象的。

    回覆刪除

轉載圖文內容請註明出處。